。 他卷着袖子,瞪着眼睛,看着前厅里华贵非凡的南初筝。 识货的人便知道,虽然南初筝身上的衣物与首饰以简便舒适为主。 但是她身上的每一件物什,就是一只耳环都价值连城。 周振昌的眼底闪过了一丝狂喜,这恰恰证明了南初筝是有这个能力,拉他出如今这个旋涡的。 甚至如果周振昌的感情牌打得好,他都不需要给南初筝手里的这叠银票。 “初筝,如果你心中实在是意难平的话,舅舅到楚家去把周明珠找过来,亲自给你赔罪可好?” 周振昌说着说着,倒是把手里的那一叠银票收了起来。 他看样子似乎漫不经心。 他以为南初筝浑身富贵,定然看不上他手里的这点银票。 但实际上他的小动作,全部被南初筝看在眼里 。 南初筝也不跟他计较那一点银票的事儿, “你跟周明珠之间的恩怨,不用扯上我。” 她挺着一个大肚子,又往前走了两步, “我跟周明珠...
没错,这不是一个人的故事。而是转生成为一只不太正经的哥斯拉的故事!作为BUG般的存在,什么原子吐息啦,AIM立场啦,统统都是小意思。如果一只哥斯拉还会影分身橡皮枪乱打等技能,是不是很马叉虫?那么哥斯拉能够做些什么?乱入!哥斯拉应该做的事情有什么?乱入!哥斯拉如何完成最终的目的呢?还是乱入!羽戊良成了哥斯拉,然后在各个世界穿梭乱入。为什么这么嚣张?因为我是哥斯拉啊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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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物分两种。一种是资质太差你配不上功法,一种是资质太好功法配不上你。桑红衣是后者,所以她觉得自己废的有点冤。机缘巧合得了本无字天书,天书告诉她,想要做强者,少生孩子多收徒啊。桑红衣顿时觉得亚历山大。书奇葩,人也奇葩。身为五大宗门之一的长老,前任宗主的闺女,正事不干,偏跑宗门下属城镇里去开酒馆。桑红衣表示没办法,一切都是为了收徒啊。顺便酿点只应天上有人间没得闻的美酒,没错,说你呢高手,不来一杯吗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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